升華拜克原高管呂妙月違規買賣公司股票 多次交易后獲利1214.96元
升華拜克(600226)24日晚間發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原財務負責人呂妙月關于短線交易升華拜克股票的書面報告。呂妙月在升華拜克任職期間未按相關規定向公司董事會報備其證券賬戶,其證券賬戶由其配偶進行管理,其配偶在呂妙月不知悉的情況下使用呂妙月的證券賬戶在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8日期間買賣升華拜克股票,構成短線交易,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據了解,2016年3月23日,呂妙月發現其證券賬戶于2016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5日通過上交所競價交易系統分別買入升華拜克股票 1000股、2000股、300股,交易均價分別為每股 7.855元、7.175元、7.8元,共計買入升華拜克股票3300股,交易金額累計 24545元,并于2016年1月15日、1月18日分別賣出升華拜克股票3000股、300股,交易價格分別為每股7.8元、8.12元,共計賣出升華拜克股票3300股,交易金額累計25836元,上述交易扣除相關稅費后獲得收益1214.96元。截至目前,呂妙月未持有升華拜克股票。
經公司董事會核查,上述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報告或業績預告的敏感期內,亦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但違反了《證券法》第 47 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據此,升華拜克董事會向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呂妙月的短線交易行為予以通報,并處短線交易獲利所得5倍罰款,罰款歸公司所有。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