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的“莫比烏斯環”!該如何認識和破解“新東北現象”?
什么是“新東北現象”?“新東北”現象對東北地區有何影響?
近年來,東北地區經濟受到了較大的下行壓力,經濟增速明顯放緩,學術界將此稱為“新東北現象”。
所謂“新東北現象”,是指有別于2003年實施東北振興戰略之前東北經濟增長乏力的“東北現象”。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直至二十一世紀初,東北地區保持了較快的經濟增長,但是與國內其他地區和省市相比,經濟增速相對較低,與自身的工業基礎和城鎮化水平地位不符,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一度被稱之為“東北現象”。2003年國家實施東北振興戰略以后,東北經濟保持快速增長,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明顯擴大,經濟總量占全國的比重有所上升。
對于“新東北現象”應該有一個全面正確的認識。首先不能否定東北振興戰略的實施成效,這一次的經濟趨緩并沒有產生大規模集中的下崗失業、社會穩定等問題,表明東北經濟的抗風險能力不斷增強。其次,正視當前制約東北經濟發展的結構性和體制性等深層次問題,正視產業結構、投資結構、所有制結構、企業組織結構等不能完全適應市場化競爭的要求。
破解“新東北現象”,要打破制約東北經濟發展的“惡性循環怪圈”。東北地區重化工業比重過高、戰略新興產業相對薄弱,國有大中型企業“一股獨大”、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不夠發達,政府行政效能相對低下、市場化營商環境和體制機制不完善、投資者和人才流失嚴重,思想觀念陳舊保守、創新意識和理念缺乏、改革的動力不足,這些問題和弊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形成了制約東北經濟發展的“怪圈”。推動東北全面振興需要統籌兼顧、重點突破,根據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緊抓重大機遇選準突破口,力求在“怪圈”上打開一個缺口。“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的東北亞經貿合作、中蒙俄經濟走廊、中國—德國、中國—以色列等多種形式的對外合作,可以作為外力突破點激活、倒逼東北加快改革開放和結構調整。國企國資、軍民融合、資源型城市、老工業基地、林區林場、農墾系統等領域的改革試驗和試點示范,可以作為東北內部的重要著力點集中發力,加強相關政策、項目和平臺配套,推動其他領域和環節取得聯動性突破和發展。
一是東北的產業基礎需要煥發活力。汽車、船舶、飛機、軌道交通等裝備制造業在全國占有重要地位,生物醫藥、現代農業、休閑旅游、文化創意等特色優勢明顯,通過改造提升和轉型升級完全可以成為東北振興的重要產業支撐。二是東北城鎮化水平較高的優勢需要充分發揮。東北地區城鎮化率較高,城鎮體系相對齊全,土地、水等資源賦存條件較好,生態環境容量相對較高,適宜產業和人口布局的城市相對較多,為東北振興空間布局提供了充裕的騰挪空間。三是東北眾多的科研院校和人才資源需要加快轉化為產業和經濟優勢。東北擁有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教授、工程師、技術工人等各類各級專業技術人才數量較多,受制于體制機制約束和資金項目缺乏,這些雄厚的人力和智力資源沒有轉化為經濟增長的動力,積極爭取設立人才開發試驗區或特區,賦予個人所得稅、職稱職務晉升、期權獎勵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為東北振興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東北地區具備成為全國重要經濟支撐帶的發展條件和潛力。要抓住新一輪東北振興的重要戰略機遇,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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