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僅剩10余人!390億市值灰飛煙滅
暴風集團為何僅剩下10人?其他人哪去了?
3月30日晚間,暴風集團第N次發布關于股票存在被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公司的當前運營狀況,市值高達400億的妖股如今境遇凄涼。
今年2月10日,暴風集團與北京風行在線技術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暴風將合法擁有的暴風影音APP、暴風影音PC客戶端、暴風影音廣告系統運營權,全部交由風行在線排他代運營,合作期15個月。
不過根據最新公告,暴風集團承認合同履行期間,存在法律、法規、政策、技術、市場等方面不確定性或風險,同時還可能面臨突發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所帶來的風險等。
目前,暴風集團公司員工持續大量流失,僅剩10余人,同時存在拖欠部分員工工資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現有員工無法承擔2019年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的編制工作,無法按相關規則的要求披露2019年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
暴風集團近日還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送達的《裁決書》,裁決其向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轉讓價款、違約金等合計4.7億元,但截止2019年9月30日,暴風集團的凈資產為-63344.99萬元,且此后未再更新數據。
12月2日消息,暴風集團公告稱,除馮鑫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協助信息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經辭職,公司目前僅剩10余人,資料顯示,去年年底暴風集團員工652人。
由于資金狀況緊張,公司存在拖欠部分員工工資的情形。此外,近期公司主要業務陷入停頓狀態,面臨無業務收入來源的風險。公司的辦公場地租金支付到2020年2月底,如果無法及時繳納租金,將面臨無辦公場地的風險。
暴風集團還強調,公司存在經調整后2018年末、2019年末連續兩年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若經調整后2018年末、2019年末連續兩年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法人被批捕,公司僅剩10余人
暴風集團表示,近期公司經營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資金緊張,難以維持公司正常運轉。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急劇下滑,應收賬款回收困難,經營發展受到嚴重制約。公司現金流緊張,現金流入已經難以支撐日常經營。公司債務負擔重,公司面臨流動資金短缺導致無法及時償債的情況。
風險提示性報告中“特別提示”
暴風集團被暫停上市
或無法支付歌斐資產4.7億元款項
經營情況堪憂,嚴重資不抵債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請首席財務官和審計機構,存在無法在法定期限 內披露 2019 年年度報告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 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2、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財務報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資產為 -63,344.99 萬元(未經審計),公司存在經審計后 2019 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 的凈資產為負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若公司經審計的 2019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顯示 2019 年年末的凈資產為負,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能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3、近期公司主要業務陷入停頓狀態,面臨無業務收入來源的風險。公司的 辦公場地租金支付到 2020 年 2 月底,屆時如果無法及時繳納租金,將面臨無辦 公場地的風險。公司員工持續大量流失,目前僅剩10 余人,同時存在拖欠部分員工工資的情形。
4、近期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送達的《裁決書》,裁決公司向上海歌斐資 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轉讓價款、違約金等合計 4.7 億元。公司存在無法支付上述費用產生的法律風險。
5、公司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條件。2019 年 9 月 16 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及馮鑫先生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根據相 關規定,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不得發行證券。由于上述 情形的存在,公司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9 年 10 月修 訂)第十三條關于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規定。
暴風集團發布的上一份財報是在2019年10月31日發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財報。財報顯示,2019年前三季度,暴風集團錄得營收約1000萬元,僅有去年同期的二十分之一;凈虧損3.86億元,是去年同期的三倍多。截至2019年9月30日,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約-6.33億元,手上現金僅332萬元,但負債超過10億元,陷入嚴重的資不抵債。
3月30日的公告中,暴風集團提到,公司存在經審計后 2019 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的風險。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13.1.1 條第(三)項“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的規定,若公司經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 2019 年年 末的凈資產為負,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暴風集團還強調,公司存在經調整后2018年末、2019年末連續兩年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若經調整后2018年末、2019年末連續兩年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而暴風集團目前的情況,也已經無法以公開發行等方式獲取資金。暴風集團稱,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條件;2019 年9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決定,對公司及馮鑫先生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根據相關規定,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不得發行證券;公司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9年10月修訂)第十三條關于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規定。
經營困難、資金緊張、員工流失又無法自救,暴風集團或許可以通過退市結束這一切,而債權人和股民們又該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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